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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食堂托管经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

    为规范康复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提高食堂经营服务水平,确保湘西州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残疾人工作者、在训康复儿童及家长以及托养人员的饮食卫生质量与安全,保障广大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中心实际,邀请合格单位参与本中心食堂托管经营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食堂基本情况
    1、就餐人员约80人:残联工作人员15人、康复教师15人、在训儿童(家长)30人及托养对象20人。
    2、中心食堂配有厨房操作间、洗菜间、消毒间、备餐间、储藏室等场所,已配置相应的不锈钢厨具、消毒碗柜、冷藏箱、餐具等主要设施。工作人员餐厅1间(可容纳25人同时就餐)、在训人员及家长餐厅1间(可容纳100人就餐),食堂面积达200平方左右。
    3、用餐标准为:供应早、中餐,按实际刷卡或现金支付。
    二、托管经营期限
    实现1+1年,从中标之日起计算经营一年,中心对经营方服务满意可继续经营一年。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定有餐饮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有较高素质的服务队伍。管理人员要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对有企事业、行政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四、利润控制范围要求
    利润控制在营业额的5%以内。
    五、托管经营考核制度
    1、实施风险保证金制度,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上交风险保证金1万。因托管经营单位自身管理、监控及服务问题而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及经济损失的,托管经营单位须全部负责。中心扣除风险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切正常运作,风险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时无息全额退回。
    2、对食堂经营服务状况进行不定期考核,开展满意度调查,对食堂经营质量和服务不满意且多次整改无效,可以中止合同,要求其无条件撤出。
    六、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食堂开办所需的房屋和厨灶、大宗设备。
    2、中心对食堂经营补贴6000元/月,承担经营期内的用水、用电费。
    3、负责提供IC卡结算服务。残联工作人员300元/月的中餐补助定期打入卡上,全部在食堂消费;其他人员刷卡或现金就餐。
    4、审定饭菜价格与品种:
    (1)中心有权对食堂的物资采购、饭菜价格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2)食堂窗口饭菜价实行规定品种和最高限价制:早餐粉面基本价5元/份(最高不超过8元/份)、包子馒头等按市场价定;中餐按10元/份包干(菜是2荤2素2凉1汤,饭不限);外来及接待人员据实结账。
    5、负责检查和监督食堂饮食、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
    6、及时向经营方通报中心的放假安排情况。
    7、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食堂大型设备更新、添置由中心决定,日常设备维修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七、经营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安排物业经理1名,负责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台账记录、公示和验收。至少安排厨师1名、其它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从业人员的聘用和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的要求)、管理和工资劳动保险待遇。从业人员与中心不发生劳务合同关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改进和优化服务,让就餐人员满意。
    3、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实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配送,索证齐全。
    4、加强食堂管理,按照规定定点采购大宗物品,负责提供价廉物美、新鲜卫生的膳食,做到三天内不出现相同的主菜菜品。
每周五向中心提交下周菜谱,报中心审核后实行。经营过程中做到早餐有4个以上花色品种,中餐有6个以上花色品种。
    5、食堂设备进场时设备清单经验收盘点确认后签字保存。负责经营期内的厨、灶、餐具和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其费用,食堂设备若有损失需照价赔偿。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6、承担经营期内除水电外的所有费用,承担食堂周边卫生保洁等。
    7、服从中心管理,听从安排。
    8、经营过程中,托管单位对中心的监管不满意、对中心的要求无法满足或经营服务无法维持时,可以要求中止合同,提前一个月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准许后可以撤出。
    八、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就餐人员不稳定和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进行成本核算。在经营期间,如遇市场提价、就餐人员不稳定,中心不作任何补偿,也不允许饭菜单方涨价。
    2、投标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并考虑由此引起经营成本的变化(如食用油不能使用大桶散装油,而要使用小包装的食用油等等)。不得据此向中心提出任何要求。
    3、投标文件(一式七份)组成(需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资历、资质证明材料。
    (3)获得的荣誉证书、服务对象测评结果、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明等材料。
    (4)托管经营方案。
    (5)人员配备表(提供身份证及从事相关岗位证书复印件,厨师提供等级证书,其他人员提供上岗证)。
    (6)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配送表(包括粮油、肉类、禽类、水产类、调味品)。
    (7)服务承诺等
    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的,需盖章,重要材料准备原件备查。
    4、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之前。
    5、投标文件送交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
    九、评标实施部门
    由州残联、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纪检人员负责招评标监督。
    十、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地点:州残联六楼会议室。
    2、评标采用综合打分的形式(见附件)。综合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采用投票法确定最终中标人。
    招标人建立对于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还。若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
    十一、其它
    1、若因上级政策变化,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可作相应调整、直至中止。
    2、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3、采购方联系人姓名:覃正华 电话:13037439882
 

 
                      湘西州残疾人联合会
                      湘西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
 
 
 
 
 

 
 
湘西州残疾人联合会、湘西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食堂投标综合评分表

投标单位 资质
10分
业绩能力
15分
经营方案
15分
人员配备
20分
服务承诺
20分
定点配送
20分
总评分
100分
               
               

 
评分说明:
    1、资质分的确定: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2、业绩能力分的确定:(1)有餐饮经营历史;(2)有食堂经营经验;(3)经营反映良好,受表扬奖励或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4)具备食品安全检查检测能力。每项满分5分。
   3、经营方案分的确定:有经营方案(至少包含经营目标、人员配置、管理措施),根据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
   4、人员配备:根据人员配备数量及其从事相关岗位证书等级情况进行评分。
   5、服务承诺分的确定:根据服务承诺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

主办: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文心路   

电话:0743—82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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