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州残联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康复部、组教部三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5人。下设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个二级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
二、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有: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州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三、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43.9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补助203.9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140万元,总支出343.93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2017年支出预算34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8.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5.6万元,是指我会为完成残疾人事业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残疾人康复事业为27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事业为6.6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为10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支出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大型设备预算39.2万元,建设康复中心大楼办公家具6.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