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凤凰县残疾人联合会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为民办实事”,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对被侵害残疾人及其家属多元综合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启残疾人工作与司法救助深度合作新征程。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小华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梦觉出席并签署文件。
《实施办法》结合凤凰县实际情况明确了救助对象,详细规定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具体情形,在救助程序方面,强调简化申请流程,对于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申请的残疾人,检察院提供上门救助服务,确保其能够便捷地申请救助。县检察院与县残联共同负责审核和监督,保障救助工作的公正、透明。
王小华理事长表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县残联与县检察院共同出台文件,旨在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残联在残疾人康复、就业、生活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协助检察院,确保每一位受到侵害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救助。
杜梦觉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残疾被害人的救助工作,通过双方沟通协作,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多元综合救助不仅包括经济上的帮扶,还涵盖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力求全方位帮助受侵害残疾人及其家属走出困境。
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凤凰县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一项新举措,推动形成“残联+检察”联动新格局,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力求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救济服务。下一步,县残联与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资源互惠、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为残疾人撑起更加坚实的权益保护伞,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图文|凤凰县残联
编辑|杨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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