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低视力康复项目的
通知
各县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脱贫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湘西自治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细则》的精神,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满足我州低视力残疾人康复需求,根据2018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低视力康复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为我州160名低视力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助视器并进行功能训练。
二、受助对象要求
(一)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残疾儿童和持证低视力残疾人。以就学就业年龄段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
(二)优先资助享受低保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三)已接受过项目资助的受助对象两年内不得重复享受项目。
三、救助标准
项目平均1500元/人,经费合计24万元。低视力辅助器具适配1000元/人(其中,助视器产品购置费占80%,适配服务占20%)。视功能训练(含视觉基本训练、视功能评估等)500元/人。
四、中标服务机构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省残联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已确定: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爱尔眼科医院为我州中标服务机构。
五、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9月30日前。
六、项目要求
(一)请各县市残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筛查、审批、督查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县市残联和中标服务机构要及时公示受助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对象应自愿申请,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审批表》,交县市残联审批。中标服务机构要建立对象筛查数据库,对所有符合项目条件的筛查对象进行登记,报送当地残联和州残联备案。
(四)中标服务机构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知情书》,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项目的实施单位、服务内容、形式、流程、时间、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服务知情书》一式三份,服务对象、县市残联和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五)各县市残联应配合中标服务机构制定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中标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康复服务档案,一人一册,做到规范有序,服务过程留有痕迹,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六)州残联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七)各县市残联和中标服务机构应按项目的要求做好服务项目的宣传,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低视力项目)补助申请审批表
2.低视力评估适配表
3.2018年低视力康复项目受益人花名册
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8日